123-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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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全体学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定于2015年6月至7月举办我校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激发我校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我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引导我校师生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领导

成立自动化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

组长:何建新

副组长:谭文伦

组员:团学联科创部全体人员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要求,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1.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2.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队,但团队负责人由我校学生担任,不得在其他高校重复申报。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六、比赛方式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阶段

参赛团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并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研究状况和相关成果),一式二份。由学院汇总并填写《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

参赛作品由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选取相对比例的优秀作品进入校级决赛答辩。

2.决赛阶段

2015年7月初,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要求进行校级决赛答辩评审,并选取优秀项目代表我校参加中国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优秀项目团队需在7月10日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完成网上报名。

七、奖励办法

创意组和实践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凡是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

八、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所有纸质档一式两份和附件一的电子档

  材料上报时间:2015年6月25日

    联系人:简旭

    电话:13545128718

邮箱:1961259569@qq.com

2.大赛工作QQ群为287495774:请每个学院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特此通知!

 

 

 

自动化学院团学联

201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