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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通知

编辑:时间:2017-03-07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不断增强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创业能力,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特制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全过程指导。

2、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课题,参加各类大型赛事并争取良好成绩。

3、加强学院分基地建设和管理,搭建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平台。

4、积极宣传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及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学生创新创业氛围。

二、关于学院创新创业分基地建设

1、2016年,我院获批学校A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分基地。学院将以此为契机,提供分基地物理空间和相关条件支持。

2、学院将指派专人负责分基地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使之成为我院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平台和培育大学生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基地。

3、我院学生均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并申请入驻学院创新创业基地。

三、关于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

1、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由校内导师及校外导师组成,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校外导师不少于5人。

2、校内导师由学院各系(中心)推荐产生,也可以由老师自主申报,原则上每个单位应有不少于2名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其中已成为校级创新创业导师的自动进入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团队。校外导师由学院择优聘请。

3、创新创业导师负责讲授创新创业课程(讲座)、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和研究、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和课题评审等。

4、学院对创新创业导师进行一年一聘,并视具体工作量给予相应劳务报酬。

四、关于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申报

1、申报对象 由我院学生组成的团队,或团队的核心成员为我院学生。由本科生、研究生交叉组成的团队优先申报。

2、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应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并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已有成果基础的研究课题优先,参加过省部级以上赛事(如挑战杯、“互联网+”等)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团队优先。

3、申报流程 学生团队填写申报书申报,学院组织创新创业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

五、关于学院创新创业基金

1、学院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作为分基地运作经费。基金来源主要包括学校创新创业中心奖励拨款和学院配套拨付经费。

2、所有获批入驻学院分基地的学生团队将获得1000元经费支持,对于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赛事的团队,将持续给予1000-2000元经费支持,用于团队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实验费、差旅费、出版费等支出。

3、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自动化学院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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