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老师们:
为了落实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对于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进行合理衡量,激发本科生导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决定对本科生导师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参照《自动化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办法(试行)》“自动化[2016]9号”文件执行。
另外,根据以往经验,学院会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本科生导师。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请各系负责人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并在12月20日之前完成,将考核结果交到学院教务科备案。
自动化学院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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