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工作部署安排,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寒假假期:1月13日(星期一)放假,2月15日(星期六)返校报到,2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假期安全管理要求
1.寒假前各班级需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提醒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不参与任何非法集会、非法宗教和传销活动。
本科生:组织班级学生签订《寒假安全温馨提示》和《安全责任告知》(附件一),填写《寒假期间学生动态统计表(本)》(附件二)。由班级安全委员在1月3日中午12:00前将班级《寒假安全温馨提示》和《安全责任告知》(附件一)纸质档交至信息楼328办公室登记备案,并于1月5日中午12:00前将《寒假期间学生动态统计表(本)》(附件二)电子版发至相应年级辅导员邮箱。
研究生:组织各年级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寒假春节期间研究生动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三),并于12月27日(周五)17:00前发至研究生辅导员邮箱。
2.在校所有学生(含本、硕、博)完成本学期课程考试和学习任务后应尽早回家团聚,请广大同学提前做好返家行程安排,因其他原因不返乡的学生,鼓励学生就近投亲靠友。寒假期间留校本科生根据学校安排实行集中住宿,计划集中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具体时间和集中住宿安排另行通知。寒假期间将严格执行学生出入登记制度和校门管控,学生在留校期间因事外出要履行报告和请假手续。
本科生:原则上全体本科生在1月13日前须离校,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离校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寒假留校申请并签署留校安全承诺(附件四,一式两份纸质档),于1月3日中午12:00前交至相应年级辅导员登记备案。对于非武汉市户口,且已办理在本市校外住宿的学生,若寒假期间不返回原住地,学院将此类学生纳入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统一管理范畴。
研究生:春节期间(除夕-正月初七)留校学生需同时填写《研究生春节留校登记表》(见附件五),并于12月27日(周五)17:00前发至研究生辅导员邮箱,同时需要按照学校要求集中住宿。已办理校外住宿但在学校及周边租住的研究生仍纳入在校学生管理范围,同时要求与导师定期联系,保持沟通。
3.原则上按照报到时间返校,不提前返汉返校,请广大同学尽早安排返校车票。对未按期返校的学生,如有违反学籍管理、迟到旷课等规定的,要按照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本科生:请各本科班级于2025年2月14日17: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六)报相应年级辅导员。
研究生:请各研究生班级于2025年2月14日12:00前将《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研究生在校情况统计表》(附件七)报相应辅导员。
4.假期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汇报。寒假期间学院值班电话:027-87175107。
特此通知。
自动化学院学工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