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工作部署安排,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寒假假期:1月15日(星期一)放假,2月24日(星期六)返校报到,2月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假期安全管理要求
1.寒假前各班级需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提醒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不参与任何非法集会、非法宗教和传销活动。
本科生:组织班级学生签订《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本)》(附件一),填写《寒假期间学生动态统计表(本)》(附件二)。由班级安全委员在1月10日中午12:00前将班级《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本)》纸质档交至信息楼328办公室登记备案,并于1月12日中午12:00前将《寒假期间学生动态统计表(本)》电子版发至相应年级辅导员邮箱。
研究生:组织各年级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签订《寒假安全告知书(研)》(附件五),由班级学生干部于1月10日12:00前将《寒假安全告知书(研)》交至信息楼328办公室。
2.在校所有学生(含本、硕、博)完成本学期课程考试和学习任务后应尽早回家团聚,请广大同学提前做好返家行程安排,因其他原因不返乡的学生,鼓励学生就近投亲靠友。寒假期间留校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实行集中住宿,计划集中时间为2024年1月28日,具体时间和集中住宿安排另行通知。寒假期间将严格执行学生出入登记制度和校门管控,学生在留校期间因事外出要履行报告和请假手续。
本科生:原则上全体本科生在1月15日前须离校,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离校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寒假留校审批表(本)》(附件三,一式两份纸质档),于1月10日中午12:00前交至相应年级辅导员登记备案。
研究生:原则上全体研究生在1月22日前须离校,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离校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寒假期间留校审批表(研)》(附件六),写明申请事由及导师意见,纸质版材料于1月10日12:00前交至328办公室。
3.原则上按照报到时间返校,不提前返汉返校,请广大同学尽早安排返校车票。请各本科班级于2024年2月24日17: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本)》(附件四)报相应年级辅导员。对未按期返校的学生,如有违反学籍管理、迟到旷课等规定的,要按照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4.假期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汇报。寒假期间学院值班电话:027-87175107。
特此通知。
自动化学院学工组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