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创新发展,自动化学院与武汉三江中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决定设立三江中电奖学金,授奖对象为自动化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为做好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奖励资助管理办法》和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奖励标准与条件
(一)奖励标准
在授奖年限内每年奖励在校本科生10 名,每人 3000 元。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行优良,上一学年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4.科研态度严谨,水平突出,具有团结协作和创新精神;
5.本科生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50%以内,年度体质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
6.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者优先考虑。
二、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根据自愿原则,本科生登录学校新版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优申请在线填报,学院审核、打印《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公示后再交审批表纸质档)。报名时间截至10 月15日 12:00。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个人申请审批在学院审定后,在10月19 日12:00前将上一学年学习成绩表、荣誉证书、论文和科研成果鉴定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一份)交至学院学工组,电子版材料经整理成打包文件,命名为“班级-姓名-三江中电奖学金申请表”发至邮箱1832920577@qq.com。
(三)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组织专门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工处奖励资助中心。
(四)申报使用的成绩、荣誉、奖励、成果等仅限 2020 年 10 月-2021年 9月期间取得的,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专利或著作权以已授权的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有效,论文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署名为学校或学院且发表在学校认定的期刊有效。
(五)在奖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学生本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生本年度所有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自动化学院学工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