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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届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编辑:谭文伦时间:2019-05-16点击数:

各毕业生班级:

为鼓励毕业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到基层、到西部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激励毕业生在今后工作岗位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党和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学校决定开展2019届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毕业班评选对象为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国际学生)

二、评选条件

树立榜样、鼓励先进,参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和《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详见附件一

三、评选名额

先进毕业班控制在毕业班总数的20%以内;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以内。

四、评选组织

1、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工作以各培养单位为主实施,在班级申报、推荐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公示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各培养单位审定后上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被评为“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集体和个人,学校行文授予荣誉称号,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并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网站上刊登先进事迹。“先进毕业班”颁发集体荣誉证书、成员奖品;“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本科生颁发奖品,研究生颁发奖金,同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3、凡被评为“先进毕业班”的成员和“优秀毕业生”本人,若在离校前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违法行为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和荣誉称号。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单位公示评选结果时间不少于三天。

2、各学院毕业生班级要认真核查推荐对象的参评资格,并仔细评阅推荐对象的优秀事迹。在学校公示结束后积极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

3、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各毕业生班级组织评审时间为5月15日-5月22日(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200;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汇总审核、公示时间为5月30日—6月1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评选推荐对象详实填写《先进毕业班登记表》(附件3)、《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并附推荐对象的优秀事迹,要求以第三人称,图文并茂,便于通过网站、微信、电子屏等进行宣传;先进毕业班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六、其他说明

1、对已经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前主动违反就业协议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2、对于提交事迹材料不合规、不合格的先进毕业班和优秀毕业生,学校保留撤销其获奖资格的权利。

3、鉴于部分行业和单位的岗位招聘周期较长,符合“直接当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截止时间可适当延长至6月10日,届时毕业生本人可直接向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提出书面申请。



人:于朝阳

联系电话:15927341630

联系邮箱:yuzhaoyangcug@163.com


附件下载

附件一: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附件三:先进毕业班登记表

附件四: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五: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汇总表


自动化学院学工组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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