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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术卓越人才”的通知

编辑:谭文伦时间:2019-04-02点击数:

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术卓越人才”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激励广大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追求学术卓越,学院将进行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术卓越人才”评选。现将本年度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博士生。

二、评选名额

学院将推选 2 名候选人至学校参与校级评选。

三、评选程序

学院开展院内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推选的学生参加党委学生工作部开展的公开答辩。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纪处分记录。

3.学风严谨,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做出突出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6.担任学生干部者,工作应满半年以上。

7.涉及学术成果的,署名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二)业绩条件:

1)博士生:理工科类应在T3及以上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应在T4及以上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作者批准著作权登记2项。

2)硕士生:理工科类应在T4及以上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应在T5及以上期刊上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T4 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作为前两名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批准著作权登记;或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在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中获得赛区(不含本校)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五、学术成果与工作业绩有关说明

学术成果或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业绩起止时间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学术成果为发表学术论文的,论文应见刊或网络在线公布(online);为学术类竞赛、发明专利的,应取得相关证书。

六、表彰与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标准:2000元/名;

七、提交材料要求

1. 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三: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术卓越人才候选人材料申报表(电子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17010193@qq.com,文件命名为“姓名-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术卓越人才候选人材料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档文件交至信息楼806;

2.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4日(本周四)下午5:00

3. 经学院评选,成为推荐申报候选人后,需提交“学术卓越人才个人成长” 文字材料一份(电子版和纸质版,培养单位需审核),题目自拟,内容主要为个人科研学习经历和心路历程、心得体会,字数在1000字及以上,附个人近期生活照(全身照,电子版不小于2MB,jpg格式);

 

联系人:丁学文

地点:信息楼 806

联系电话:17612736233

联系邮箱:517010193@qq.com

附件三: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术卓越人才候选人材料申报表请到学工处网站下载:http://www.xuegong.cug.edu.cn/info/1052/6367.htm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动化学院 学工组

2019年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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