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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校设奖学金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刘一荻时间:2026-10-14点击数:

根据2026年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手册》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设奖学金评选细则”,现启动校设奖学金项目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 校长奖学金、院士奖学金实行单独申报,我院可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会,差额评审。

2. 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单独申报,名额共25人,单独申报,差额评审,学校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录取的少数民族本科学生申报。(注: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班特指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班招录计划录取进来的预科生,由招办审核资格)。

3. 英才奖学金的“创业之星”单独申报,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组织差额评审,申报要求另见具体通知;“自强之星”我院至少推荐1名曾获得本年度“勤工助学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其余英才单项奖采取等额评选,我院名额43人。

4. 学生排名,校长奖学金、院士奖学金取整数值,英才奖学金和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值。

5.各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详见附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设奖学金评选细则》。

学院

校长奖学金

   名额

院士奖学金
名额

少数民族学生

   奖学金名额

英才奖学金
名额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学院推荐1名
学校差额评审

学院推荐1名
学校差额评审

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
学院审核推荐
学校差额评审

43


二、评审程序

1. 根据自愿原则,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截止时间10月16日24:00),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校设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校设奖学金评选名额等额下达学院的,由学院进行等额评审;差额评审的奖项,由学院评审推荐名单,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差额评审。

3. 学院评审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最少3天,听取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奖励资助与发展中心。

4. 本科生院负责组织评审项目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学院负责组织评审项目由相关学院做好评审组织工作。所有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1. 10月28日17:00前,请获得学院推荐名额的同学提交《校设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档,邮件主题:班级+姓名+所申报奖学金名称,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z202209@163.com。纸质版《校设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张,双面打印,1份)至信息楼328,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评审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学工组老师联系。

2. 10月28日17:00前,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请提交个人事迹材料(电子档)至邮箱jz202209@163.com,邮件主题:班级+姓名+所申报奖学金名称+个人事迹。

材料含个人简介、事迹、师长点评三部分。同学需在事迹材料中附免冠电子证件照。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学院、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及所获奖项或重要荣誉等。

学生事迹:自拟题目,要求言简意赅、有吸引力;真实详细地反映本人的优异表现,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给同学们在学习方法、学习精神等方面以启发帮助,2000字左右,不得抄袭。

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院老师对学生事迹进行精辟评述。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学工组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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