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团学工作 > 正文

自动化学院关于开展“五月的鲜花”2017年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编辑:时间:2017-03-22点击数:

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五四是青年的节日。为进一步开展好“我的中国梦”和“四进四信”主题教育活动,浓厚追求卓越、青春向上的环境和氛围,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校团委决定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五月的鲜花”2017年五四评优活动,评选和表彰一批组织建设好、充满活力、学风优良的基层团组织和一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学习优秀、示范作用强的团员青年和共青团干部。为做好本次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及名额

(一)集体奖

1、团员先锋岗(队)(学院推荐1-2个);

2、活力团支部标兵(学院推荐1个);

3、活力团支部(学院2个,含活力团支部标兵);

(二)个人奖

4、十大标兵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学院推荐1名);

5、优秀共青团干部(学院12名);

6、优秀共青团员(学院15名);

7、百名好支书/好班长(学院3名);

(三)专项奖

8、“创青春”专项奖,包括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团队、优秀工作者四个奖项;

9、“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专项奖,包括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全校5个)、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全校10人)两个奖项;

10、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包括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全校10个)、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全校5个)、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全校5人)、大学生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全校10人,授予“优秀共青团员”)四个奖项;

11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包括话剧《大地之光》排演突出贡献奖(全校20人)、“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汇演突出贡献奖(全校15人,含优秀指导老师3人)、社团精品项目优秀指导老师(全校10人)三个奖项。

二、评优办法

1、团员先锋岗(队)评选,根据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精神,我院可推荐1-2个青年集体,参与校级团员先锋岗(队)创建评选(评选条件见附件二),可接受集体自主申报。

2、活力团支部标兵评选,我院推荐1个团支部参与校级评选,校团委组织全校活力团支部标兵公开答辩,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未获评活力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当选为活力团支部,占我院的分配名额。

3、活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百名好支书/好班长评选,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一),组织申报与初评,并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汇总审核(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4、十大标兵学生评选,我院自行组织评选,择优推荐不多于1名综合表现优秀且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作为“十大标兵学生”候选人,校团委组织评审确定,本次评选接受自主推荐(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5、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评选分别由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

6、“创青春”专项奖评选由校团委科技实践部具体负责,“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专项奖由校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大学生志愿服务专项奖由校志愿者协会具体负责,大学生文化素养培育专项奖由大学生艺术教育基地、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

 三、表彰与奖励

 1、召开全校表彰大会,以学校名义对获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

 2、获评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或奖金,并填写登记表归入档案。

 3、团员先锋岗(队)由校团委统一授牌;校级活力团支部标兵奖励标准为500元/团支部,校级活力团支部奖励标准为300元/团支部,标兵学生会、十大标兵社团奖励标准为400元/集体。

 4、十大标兵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百名好支书/好班长奖励标准为200元/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以精神奖励为主。

 5、“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优秀组织奖、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奖励标准为300元/集体,“我的第三只眼”社会观察优秀巡讲人、大学生优秀志愿服务个人奖励标准为200元/人。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材料上交时间截止至3月29日17:00

        2、请规范填写并按时提交各奖项申报表与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个人奖项须提交纸质文档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集体奖项除提交纸质文档申请表外,附带事迹材料字数限定在1500-2000字以内,不提倡团支部花费高成本制作汇编材料。班级各项申请纸质档及汇总表纸质档由团支书统一交至各班的组织部对应负责人。

    3、电子档:包括本班级个人奖项申请表和集体奖项申请表、以及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信息汇总表、申报个人奖项信息汇总表,由团支书整理后,打包并在文件名上注明班号发至组织部邮箱ZDHY_zuzhibu@126.com。

     4、联系人:刘晨亮15392901369(16级)

        栾淑慧15827373916(15级)

            张琢初15392912671(14级)

        丁呈祥15271865764(13级)

 5、申报表及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自动化学院关于开展“五月的鲜花”2017年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rar


 

                            自动化学院团委 

                                    2017年3月17日 


Copyright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动化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邮编:4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