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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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大学生基础科研训练计划结题及报账工作的通知

自动化学院全体同学:

2017年度我院资助大学生基础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共计6项(详见附件1),该批次项目自2017年5月份立项研究以来,已经满1年期限。根据工作安排,将于近期进行立项结题及报账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1.所有资助项目统一提交结题鉴定表(附件2),并附结题报告书面材料、项目发表的相关论文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纸质档一式两份交给相关负责人,电子档发送到1258734306@qq.com

负责人:王薇    电话:15328287697     QQ:1258734306

2.统一将结题鉴定表(附件2)、结题汇总表(附件3)和报账清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发到1258734306@qq.com。

二、报账标准

1、校团委负责校团委资助额度预算的报账工作.

2、未按时结题项目或学院鉴定不同意结题,不予报账,可以书面申请延期至下一轮结题;

3、学院鉴定合格同意结题,未在学校相关科技竞赛、科技论文报告会中展示的项目可报资助金额的80%;

4、学院鉴定合格同意结题,并在学校相关科技竞赛(科技论文报告会、挑战杯等)中获三等奖(含三等)以上项目,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可报资助金额的100%;

5、学院鉴定合格同意结题,并在学校相关科技竞赛(科技论文报告会、挑战杯等)中获一等奖(含一等)以上项目,或在核心期刊(T5)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含实质审查)国家发明专利,可报资助金额的120%。

三、结题报账方式及程序

1、各团队按要求结题后,准备好相关正规发票进行报账(报账范围主要为材料费、文印费、图书费、测试费、快递费、加工费和少量差旅费等,办公用品、餐饮费、的士费、电话费等不在报账范围之内);

2、结题程序:各团队向学院提交结题鉴定材料——各学院对项目进行结题鉴定考核——学院向校团委提交各团队结题鉴定材料1份及汇总表1份(附件2、附件3)——校团委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公示;

3、报账程序:各团队按财务处规定整理发票——指导老师对发票进行审核,在发票后签字——然后将发票交给负责人王薇

四、相关要求与说明

1、在报账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出现与科研项目事实不符的相关发票,又无具体说明,一律不予办理;

2、请将电子材料打包发送到1258734306@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给负责人王薇。

3、结题材料提交时间:5月1日-17日

4、相关联系人:

 李宁(13847392311)     王薇(15328287697)  

谭文伦老师(027-87175107)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动化学院委员会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动化学院科创部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